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2022年公益性崗位最新規定

2022年公益性崗位最新規定

法律分析:1。因當事人原因,6個月內無法完成公證的;2.公證書出具前,當事人撤回公證申請的;3.因申請公證的自然人死亡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繼續公證或者繼續公證無意義的;4.當事人阻撓或者妨礙公證機構和公證員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期限承辦公證的;(五)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終止公證的,公證員應當寫出書面報告,報公證機構負責人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的公證處提交行為或者事實證明。

申請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提交;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等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六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應當由其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申請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處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歸檔。

  • 上一篇:高速服務區人多,女的憋不住可以去男廁所嗎?
  • 下一篇:2022年未成年人犯罪新刑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