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是指承包方在承包工程後,將其承包的施工任務轉讓給第三方,轉讓方退出合同關系,受讓方成為合同的另壹方的行為。轉包容易讓沒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商進行工程建設,導致工程質量低下,建築市場混亂,所以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做出了禁止轉包的規定。
非法行為的要素:
1,肯定是違反法律的;
2.違反法律必須是不同程度地侵害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
3、違法壹般必須有行為人的故意或過失;
4.違法者必須具有法律責任或法律行為能力。
綜上所述,轉包是壹種違法行為,是法律不允許的,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承包人違法分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以有資質的建築企業的名義與他人簽訂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沒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