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是工人自願聯合起來的群眾組織。會員(代表)大會是工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
二、任務:
會員(代表)大會是工會組織召開的會員大會,會員討論工會內部的家事;
工人(代表)會議討論企業的業務。
三。職權範圍的內容:
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
1,是聽取企業關於經營方針、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生產經營重大決策、員工培訓計劃等內容的工作匯報,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議通過集體合同、工資協議和勞動安全衛生協議,聽取實施情況報告;審議和討論企業獎懲辦法、勞動保護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規章制度等問題。
而會員(代表)大會審議的內容主要是:
1,工會的工作報告和工作計劃;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2、工會的重大活動和職工群眾關心的重大問題;選舉基層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選舉代表出席上級工會代表大會;
3、通過討論,罷免和撤換不稱職的工會委員會委員、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或出席上級工會代表大會的代表;民主評議工會工作和工會幹部;工會委員會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項。
人民網-職工代表大會不能代替會員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