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工齡工資標準。工齡工資壹年50元,兩年100元,三年150元,四年180元。每多工作壹年,工齡工資每月增加30元,十年封頂。工齡工資的分配標準因企業具體情況而異,各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和經濟實力制定合理的工齡工資分配標準;
2.管理人員工齡工資標準。工齡及工資待遇:連續工作滿壹年的辦公室職員每月65,438+000元,連續工作滿壹年的助理200元,連續工作滿壹年的項目經理250元。連續工作滿壹年的B級以上經理每月150元,連續工作滿壹年的A級以上經理每月150元,連續工作滿壹年的經理級以上經理每月300元。工齡工資的起始期和不同標準的劃分期也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因故不能領取工資的,其親屬或者他人可以委托其領取。
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員工工資領取的金額、時間、領取人的姓名和簽名,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個人工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