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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省產假最新規定是什麽?

法律解析:吉林省女職工產假天數由《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的基本產假和《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附加產假組成。壹般來說,吉林省女性可以享受的產假天數=國家基本產假98天+吉林額外產假60天=158天。

產假是指勞動婦女在分娩前後的休假待遇,壹般為分娩前半個月至分娩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分娩前後可長達四個月,女職工可享受不少於98天的產假。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解除或者以其他形式終止勞動合同。職業女性產假期間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用,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長產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產假、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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