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拖欠30天工資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資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單位不按月支付工資,就是違法的。月薪包括工人的基本工資和其他版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二、拖欠工資怎麽處理?
1,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2.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