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2、組織實施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和驗證;
3、查處計算機犯罪;
4、組織處置重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事故和事件;
5、負責防治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的管理;
6、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服務和安全產品管理;
7、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培訓管理;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擴展數據:
警報範圍:
1,利用互聯網進行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活動;
2.利用互聯網進行網絡敲詐;
3.利用互聯網進行網絡賭博;
4.通過互聯網制造和傳播計算機病毒;
5、?黑客?;
6.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
7.利用網絡造謠中傷;
8.利用網絡發布有害信息?;
9.利用互聯網進行詐騙;
10,利用互聯網發布侵權信息;
參考資料:
公安部網絡安全環境保護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