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多元化、專業化,積極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黨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行職能、促進司法公正和社會公平正義、國家重大經貿活動和全方位對外開放提供法律服務。
三是創新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完善管理機制,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健全評估機制。
第四,加強保障,推進制度建設,加強隊伍建設,加強經費保障,加強科技保障。
五是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強化督促指導,註重宣傳引導。
法律依據:《山東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第壹條為了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水平,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推進全面依法治省進程,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山東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公共法律服務。本條例所稱公共* *法律服務,是指為滿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基本法律服務需求,由政府和社會參與提供的公共* *法律服務設施、服務產品、服務活動及其他相關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