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總承包特級資質:
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擔本類別各等級的工程總承包、設計和項目管理。
2、公路總承包壹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5倍的3000米及以下長度的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的施工。
3、公路總承包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5倍的壹級標準及以下公路、單跨跨度、公路工程總承包三級資質:
綜上所述,公路工程在我國基礎設施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相關建設部門在承攬此類工程時,需要根據相應資質進行相應的承攬。妳不能超越承包,這違反了我國的建設和行政法律。中國的建設監督部門將對此類事件進行相應的處罰,以維護我國的建設質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九條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承包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但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除外,必須經建設單位同意。如果總承包商要求施工,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商自行完成。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總承包合同的規定向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應當就分包工程向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禁止分包商將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