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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公司被分割的小股東利益的途徑有哪些?

法律分析:在公司分立過程中,主要有以下法律措施或救濟方式來保護小股東的權利:

(1)保護小股東的知情權,為其維護自身利益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

(2)給予持異議的股東購買股份的權利。

(3)合同法或侵權法中的其他權利,如不作為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合同解除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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