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各部門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勞動法、環境保護法、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2.內部政策和法規:
各部門應遵守公司制定的合規政策和法規,包括公司的行為準則、職業道德、內部監督制度等。,確保內部運作符合公司的價值觀和規範。
3.風險評估和管理:
各部門應對本領域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機制,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以防範、降低和應對風險。
4.培訓和提高認識:
各部門應提供與合規管理相關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員工的合規管理知識和意識,使其了解並遵守合規要求。
5.監測和報告:
各部門應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合規管理在其專業領域的有效實施。同時,合規管理中的問題和違規行為應及時向相應的管理和合規部門報告。
6.合作與交流:
各部門要與公司合規管理專業部門密切配合和溝通,* * *共同制定和完善公司合規管理策略和制度,* * *共同維護公司合規運行。
合規管理的基本原則:
1,獨立性原則:
獨立性原則主要是指合規部和督察長在基金公司的組織體系中要有獨立的地位,合規管理要獨立於其他業務活動。
2、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是指合規人員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客觀評價違規事實,避免合規人員自身與業務人員相互勾結的違規行為。
3、公平性原則:
公平原則是指合規人員在檢查業務部門時,應堅持統壹的標準來評估和報告違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