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公司公章可以壹個人保管嗎?

公司公章可以壹個人保管嗎?

可以壹個人保管,因為公司法沒有特別規定。公司公章和合同專用章由公司負責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兩人分別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櫃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名單報集團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公室備案。

法律分析

我國《公司法》沒有關於公司公章歸誰管理的規定。但公司公章管理規定中有相關規定。壹般由印章管理員管理,公司行政章和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行政總監管理。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應由各部門指定的人員管理。各部門章由各部門指定人員管理。保管印章的要求:1。兩枚印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允許壹人同時保管。壹般情況下,財務總監和會計各保留壹個印章。2.工作時間,印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裏,休息或離開崗位時必須上鎖;下班後印章必須放入櫃內,不準隨意放置。印章從財務部門領走時,必須登記註明用途,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印章必須由公司內部兩個人拿走,壹個財務部,壹個綜合辦公室。非銀行票據加蓋印章的紙質憑證,必須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並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壹條企業法人辦理註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報告、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債務清償完畢證明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後,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公章,並通知其開戶銀行註銷登記。

  • 上一篇:2022年考研什麽時候報名?
  • 下一篇:公證處是壹個什麽樣的單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