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以廣告費用五倍至十倍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以壹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壹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壹條
經營者和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違反本法第九條規定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上壹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
二、舉報違反廣告法有什麽獎勵?
1.舉報違反廣告法沒有獎勵。
2.廣告法規定公民個人有監督權和舉報權,公民個人舉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需要在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但廣告法並沒有規定相應的獎勵措施,因此舉報違法廣告法沒有獎勵。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方按鈕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