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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群租房的法律規定

根據《商品房出租管理辦法》規定,出租房屋的,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出租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內,出租人不得隨意單方面提高租金水平。

1.群租管理部門是哪個?

1.“群租”是通過改變房屋結構和平面布局,將房屋分割成若幹個小房間,分別按房間或床位出租。

2.群租房是租賃房屋,應由建設部門依法管理。社區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經相關單位授權後,有權檢查違規行為。

3、國務院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住房租賃的指導和監管。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租賃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租房糾紛去什麽部門投訴:

1.可以找居民自治組織或者居委會調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解決。

2、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提起民事訴訟或申請仲裁。

3.對嚴重影響和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情況復雜或者不服裁決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由人民法院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出租房屋的,以原設計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出租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廚房、衛生間、陽臺、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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