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法律主觀性: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八十九條、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三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以暴力非法拘禁致人傷殘、刑訊逼供或者以暴力取證致人傷殘、虐待罪犯致人傷殘、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或者非法組織、強迫他人賣血致人傷殘的,這些規定屬於虛構,不值得關註。(壹)犯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備註: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免除處罰。故意傷害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刑法修正案(十壹)》實施後,刑事責任最低年齡由十四歲降至十二歲。原刑法第十七條增加壹項: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起訴,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68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上一篇:公租房合同壹般需要幾年?
  • 下一篇:關於群租房的法律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