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公司要求員工簽署承諾書是否合法有效?

公司要求員工簽署承諾書是否合法有效?

法律分析:公司簽署承諾書是違法的。承諾書其實是壹種合同,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1,反映當事人的真實意願。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不得強迫、威脅或者引誘、欺騙。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承諾書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3、不侵犯他人利益。允諾人只能處分自己有權處分的物,而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

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應當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 上一篇:工傷死亡認定標準
  • 下一篇:確定股東身份的依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