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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止運營如何處理員工?

法律分析:1。公司倒閉屬於提前解散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

2.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3.如果不簽勞動合同,每個月需要支付兩倍的工資。在公司呆三個月,可以拿六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第二十壹條企業法人辦理註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註銷登記報告、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債務清理結束證明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後,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公章,並通知其開戶銀行註銷登記。

第二十二條企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滿六個月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壹年的,視為歇業,由登記主管機關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公章,並通知其開戶銀行辦理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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