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拖欠或者克扣工資,包括辭職後扣發工資的,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機關填寫投訴書。如果投訴不滿意,可以進壹步收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全方位主張更多權利。1.向勞動監察投訴需提供以下材料:1、投訴人身份證2、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身份證明文件4、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勞動者工資單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記錄5、勞動者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6。2.確定驗收範圍;3、受理或告知受理部門和單位;4、舉報、投訴人填寫“投訴”或“舉報”;5、審查其提供的與舉報、投訴有關的證據材料;6.保留證據材料的復印件;7.聯系雇主對案件進行初步調查;8、案情簡單且舉報、投訴單位積極配合案件處理的,舉報、投訴中心辦理結案;9.其他符合備案條件的,移交相關處室處理。10.將調查結果告知舉報人和投訴人。法律依據:020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上一篇: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多少小時。下一篇:義務教育免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