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警方對許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並沒收其公司印章。
徐為了工作方便,私自刻制公司印章,雖然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但這種行為無形中是給公司增添了壹顆不定時炸彈。不知道哪壹天,這顆“炸彈”可能會讓公司陷入法律風險或經濟糾紛。因此,公司必須建立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明確印章保管人的權限和責任,非印章保管人不得隨身攜帶公司印章。
斯科特的智能印章管理系統可以有效防止印章被盜、被亂蓋、被私自刻制。把印章放進智能設備,就相當於給印章上了壹把智能鎖,沒有授權是無法蓋章的。同時也可以方便員工,減少審批的繁瑣流程。只需登錄手機app申請打印,領導審核後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