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股東在公司破產清算前轉讓其股權,那麽該股東仍然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具體來說,如果公司原股東認繳了股權但未出資,且股權轉讓後公司因經營虧損而破產清算,那麽原股東仍應對認繳但未出資的部分承擔連帶責任。這是因為股權轉讓不等同於免責,原股東對公司債務仍承擔有限責任,所認購的股份並未實際實現。
當然,如果破產清算發生在股權轉讓之後,那麽責任應該由現在的股東承擔。但是,如果原股東不履行股東職責,導致公司經營不善,造成公司虧損和破產清算,那麽仍然應當對其行為承擔責任。
綜上,原股東對公司債務仍承擔有限責任,對其認繳但未出資的部分應承擔連帶責任。但如果股權轉讓後發生公司破產清算,責任應由現任股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