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臨時聘用人員的規定。
1.臨時工的聘用手續由政治部按有關規定辦理。
2.臨時工第壹次入職必須滿三個月。
3.試用期內只發基本工資。
二、機關事業單位聘用臨時工作人員的原則
1,要堅持按需設崗,按需用人的原則。
2.堅持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
3.堅持精簡高效的原則。
三、職能部門的機構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狀況
1.用人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協調本單位外籍專業人員的就業。
2.有固定的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工作,有明確的分工涉及其他職能部門。有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3.管理職能部門的人員具有良好的專業素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