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臺灣省居民和大陸居民在大陸辦理結婚證。
但我沒有回臺灣省登記結婚入籍。
從法律上講,在臺灣省是未婚的。
所以臺灣省的壹些人會利用這個漏洞。
雙方都有已婚配偶。
這時候只要第壹配偶舉證告對方重婚,就可以解決。
只可惜第二任配偶。
如果是在大陸上
因為中國大陸的戶籍很亂
但是在內地結婚必須經過民政局婚姻科。
戶口本沒有登記結婚,不代表婚姻事務所沒有信息。
與臺灣省居民結婚是涉外婚姻。
而且辦理結婚證需要提交單身證明。
只要在婚姻事務所查壹下這些信息,就能知道自己是否結婚了。
和戶口本有沒有登記沒有關系
但據我所知,確實有人鉆了空子。
還是上壹段的結論。
解決這種事情,可以通過出示合法結婚證,起訴對方重婚罪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