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註冊地址所在的房屋必須是註冊人可以依法處分的房屋;
2.公司註冊地址所在房屋的產權不受限制。即房子可以是住宅、商業、商業、辦公室、寫字樓等。
3.註冊公司的其他地址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壹條
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壹家公司只能使用壹個名稱。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
第十二條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只能有壹個住所。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範圍內。
第九條公司登記事項包括:
(1)姓名;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註冊資本;
(5)公司類型;
(六)經營範圍;
(七)營業期限;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