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出借資質的施工企業在實際施工人承包的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並造成損失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x0d \ x0d \ 2。並承擔相應的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吊銷資質證書、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等行政處罰。\ x0d \ x0d \首先說壹下借資質簽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以有資質的施工企業名義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根據該規定,借用資質簽訂的施工合同法律效力無效。\ x0d \ x0d \其次,根據《建築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因承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損失的,建築施工企業與使用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責任。司法解釋第四條還規定,承包人違法分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以有資質的建築企業的名義與他人簽訂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通則》第134條的規定,沒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x0d\\x0d\ \x0d\\x0d\
上一篇:公司高級職位的英文縮寫?下一篇:購房合同附加條款怎麽簽,需要註意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