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公務員不得辭職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公務員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辭去公職:(-)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的特殊崗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崗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解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務尚未完成,本人必須繼續處理的;(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和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六條* *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辭去公職:(-)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的特殊崗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崗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解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務尚未完成,本人必須繼續處理的;(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和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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