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科目分為行政能力測試和應用理論兩個科目,按職位不同分為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試卷,滿分為100,均采用閉卷方式考試。
行政能力測試以客觀題形式考查,均為選擇題。從試卷總數來看,省級(副省級)135題,地市級130題,省級(副省級)比地市級多5題。
《申論》采用主觀題形式,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試卷壹般為五題。前四個題目為問答,包含壹到兩個應用文寫作題(如演講、簡報、簡評、提案等。),最後壹個題目以大作文的形式呈現。
展開信息。公務員履行自己的義務。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4.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紀律、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8.誠實、公平和正派;
9.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國家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