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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內容範圍

部分公務員要求18-35歲。考試內容如下:

國家公務員考試科目分為行政能力測試和應用理論兩個科目,按職位不同分為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試卷,滿分為100,均采用閉卷方式考試。

行政能力測試以客觀題形式考查,均為選擇題。從試卷總數來看,省級(副省級)135題,地市級130題,省級(副省級)比地市級多5題。

《申論》采用主觀題形式,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試卷壹般為五題。前四個題目為問答,包含壹到兩個應用文寫作題(如演講、簡報、簡評、提案等。),最後壹個題目以大作文的形式呈現。

展開信息。公務員履行自己的義務。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4.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紀律、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8.誠實、公平和正派;

9.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國家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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