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額外兼職,從中獲取利益。如果還有人做副業,壹旦被查處,將會受到嚴懲。比如公務員會被開除或者降職。
公務員可以做“副業”
首先是“文學創作”。很多企業會招聘兼職文案和編輯。如果公務員對寫作感興趣,文筆尚可,可以嘗試做這份工作,但前提是不影響本職工作。
公務員工作不多。他們可以按時下班,有更多的休息時間。他們可以充分利用這段時間進行文學創作,賺更多的錢。
二是“授課老師”。現在市面上有很多培訓班,人們會為了提升自己而在這些培訓班中學習。公務員文化程度相對較高,可以從事這些培訓課程的工作。
比如公務員考試培訓班,每年都招很多學生。已經上崗的公務員,有相關經驗,勝任這份工作,既賺錢,也不會影響工作。
三是“技術活”。有的公務員特別“全能”。他們不僅在自己的工作領域有造詣,而且有很多技能,比如計算機編程。
但是公務員在做這類副業的時候,要註意不要影響自己的工作,具體的工作內容需要考慮。他們要時刻記住自己的身份,不要違反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