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林被調到本縣B企業繼續會計工作。2022年,林參加繼續教育,面試20個小時。2022年3月,林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單位追究刑事責任。
某國有企業集團總會計師李俊參加了財務部組織的會計職業道德培訓班,認識到會計誠信教育的重要意義,立即組織對集團會計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培訓。培訓結束時有考試,考試中有案例,需要學生分析。案例如下:曉東電子公司會計趙麗,因工作努力,業務鉆研深,建議積極,多次被公司評為先進會計。趙麗的丈夫是壹家私營電子企業的總經理。在丈夫的壹再要求下,趙麗向丈夫提供了公司新產品研發計劃及相關會計資料的復印件,給公司帶來了壹定的損失。公司認為趙麗不應該繼續做會計。
法律依據:會計法
第五條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或者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六條對認真執行本法,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給予精神或者物質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