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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與其機關之間的法律關系是

公務員與其機關之間的法律關系是權利義務關系。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領導職務和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等級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所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調任兼任;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其領導職務、職級、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任職資格確定。同壹領導職務和職級的公務員,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職級。

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和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和其他福利的依據。第二十壹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和職級,應當與相應的級別相對應。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等級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所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調任兼任;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其領導職務、職級、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任職資格確定。同壹領導職務和職級的公務員,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職級。

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和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和其他福利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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