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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只有公司名稱有效嗎?

法律分析:合同印章必須由具體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公司公章沒有法律效力。因為沒有具體的執行人。

法律依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印章,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和個人印章。

本辦法所稱公章,是指國家權力機關、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參政議政機關、武裝力量、武警、民主黨派、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委會、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的法定名稱,以及具有法定名稱的合同、金融、稅務、發票等業務專用章。

本辦法所稱具有法律效力的個人印章,是指國家政權、黨政、司法、參政議政、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工會、* *共青團、婦聯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經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村)民委員會、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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