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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處的正義有法律效力嗎?

在公證處公證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對協議有爭議,經過公證的協議是最好的證據。公證處是國家公證處。是依法設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獨立行使公證職能,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認證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以經過法定程序公證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可以推翻公證書的除外。

公證書的效力:

1,法律證據效力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經過法定程序公證的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執行效果

是指賦予公證機關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憑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無需經過訴訟程序。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8條明確規定了公證的這種效力。

3、法律行為的成立。

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某些法律行為必須通過公證才能成立、變更或終止時,公證就成為相應法律行為成立、變更和終止的必備要件。此外,如果根據國際慣例或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某些法律行為的成立、變更或終止必須經過公證,公證也將成為其成立的重要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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