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公證處是做什麽的?

公證處是做什麽的?

?對各種法律行為進行公證。

辦理各種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的公證。

對各種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進行公證。

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上的簽名、印章真實,復印件、節本、譯文、影印件與原件壹致的公證事務。

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的效力。

公證處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的認證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獨立行使公證職能,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經營範圍

1.各種法律行為的公證。包括:各類合同、協議、委托、報表、招標、投標、貸款、抵押、股票發行、設立股份制企業、有價證券轉讓、票據拒付、存款、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商品房買賣、預售、房屋租賃、各種社會活動、證據保全、繼承、收養、遺囑、贈與。

2.對各種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進行公證。包括法人資格證書、公司章程、資產負債表、董事會決議、資信證明、商標註冊證、存款證明、各種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畢業證、學位證、成績單、結婚證、離婚證等。

3.對各種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進行公證。包括:事故、空難、海難、出生、生存、死亡、親屬關系、國籍等。

4.辦理各種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上的簽名、印章真實,付費副本、節本、譯文、影印件與原件壹致的公證事務。

5.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的效力。此外,公證處還可以為當事人提供公證法律意見,代表當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書,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辦理相應的抵押登記,為當事人提供其他非訴訟法律服務。

  • 上一篇:我可以把工資條給別人看嗎?
  • 下一篇:202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