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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公證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證明具有法律意義的民事法律行為、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公證書不僅在國內具有法律效力,在國外也具有法律效力。因為公證書是證明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可靠司法文書,在國際交往中被廣泛使用。

在國際上,公證書得到了廣泛的認可,在國外也具有法律證明力。它是國際民事和經濟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這是公證證據效力在空間上的延伸。

公證處可以幫助公民辦理合同、委托、遺囑、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監護文書等需要證明該文書合法並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經核實後,但仍需繳納壹定費用,公證處才能提供給經辦人。

目前不僅有國內公證事項,也有海外公證,但國內外公證的原則是壹樣的,都需要遵守:真實、合法、保密、回避。這些原則是不能違背的,尤其是不允許公證員為自己和親屬辦理公證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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