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初,教育部下發通知,規定“不得跨學年或跨學期預收住宿費,無住宿的不得預收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可以看看不同學校,不同學生住宿費的退款政策。
不同學校的退房費用如下:
1.內蒙古科技大學。本學期根據實際住宿情況(本學期學生住宿明細由後勤處公寓管理科提供),本學期住宿費用按月結算,住宿不滿壹個月不收費。
2.上海電影藝術職業學院:1。退款標準。學院嚴格按照學生在校住宿的實際時間收取住宿費。疫情防控,退還13-2022年6月30日未返校學生住宿費。返校學生每月停留時間超過15天(含15天)的按壹個月計算,當月停留時間不足15天的按半個月計算。
住宿費按壹學年9個月計算。第二,退款方式。退款將分期分批進行。第壹批退款是針對2022屆畢業生的,退款會直接返還到學生繳納的銀行卡上。
也有不少高校發布了關於退還住宿費的相關通知。可以去自己學校官網查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