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首先要按照道路相關法律處理。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單位也應根據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大多數情況下,酒駕行為屬於壹般違紀行為,可以給予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紀律處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行政處罰法》第十四條公職人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予以開除: (壹)故意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含緩刑)的;(二)因過失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三)因犯罪被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因過失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壹般應當開除;如果情況特殊,比較適合免職的,可以不免職,但要報上級機關批準。公職人員犯罪被判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不起訴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免除其職務;造成不良影響的,予以辭退。《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違法違紀的公務員,在行政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被依法判處刑罰、撤職、開除公職或者辭去領導職務的,應當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應當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