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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對等理論的四個原則是什麽?

功能對等理論的原則是努力創造出符合原文語義、反映原文文化特征的譯文。兩種語言代表兩種完全不同的文化,文化可能有相似的因素,但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不可能有完全展現原文文化內涵的完美譯文,譯者只能最大限度地再現源文化。

如果不能同時兼顧意義和文化,譯者只能放棄形式對等,在翻譯中通過改變原文的形式來達到再現原文語義和文化的目的。如果形式的改變仍然不足以表達原文的語義和文化,我們可以使用重損的翻譯技巧來解決文化差異,使源語和目的語在意義上對等。

重損是指將源語的深層結構轉化為目的語的表層結構,即通過目的語的詞匯來闡述和解釋源語文章的文化內涵。

功能對等理論

尤金,A和奈達從語言學的角度,根據翻譯的本質,提出了著名的動態對等翻譯理論,即功能對等。在這壹理論中,他指出翻譯就是用最恰當、最自然、最對等的語言再現源語言從語義到風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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