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狗咬了狗說要報警。有沒有特別懂民事案件的大神?

狗咬了狗說要報警。有沒有特別懂民事案件的大神?

是民法上的意外。民法上的意外是指不可預見的、偶然的事件。也就是說,事故發生的概率很低,當事人盡管平時很註意,也是防不勝防的。適用公平原則的前提是雙方當事人對損害結果在主觀上都是無辜的。結合妳所說的,妳無法預見到自己的狗和對方的狗在撕咬,主觀上不存在故意和過失,所以本案屬於意外。

至於賠償,民法通則只調解人與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但是狗互相咬,壹只狗受傷,這在法律上是體現不出來的。只能體現狗經理之間的關系。因為狗是主人的私有財產,如何賠償只能按照法律事故處理。在處理上,要充分考慮雙方的證據和相關事實,按照公平原則處理。既然妳的狗符合管理上的相關規定,被圈養,責任在對方。而且結合我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民事責任;因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希望能幫到妳。

  • 上一篇:公積金貸款會查老公征信嗎?信用調查的要求和規則
  • 下一篇:有哪些關於體罰的法律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