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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的文官住房制度中,為什麽唐朝只分土地不分房屋?

唐朝朝廷為了節省國庫的開支,沒有給官員分房,而是給官員提供官宅,但是掌管醫院的家屬不能住進去。之所以給官員土地,就是讓他們自己蓋房子,不用法院開支。此外,官員可以出租或用於其他業務,以補貼他們的生活,而不必建造房屋。

其實在古代,歷代很多官員都在為房子發愁。唐代杜甫曾說:安得有千萬豪宅,凡在世上有大成就者,皆大歡喜。當時杜甫擔任唐朝的袁外郎,但也要為住房發愁。北宋的蘇轍也被貶到地方後問。不能住官邸,要自己租房?。清朝大官寇準被發配到地方管理時,沒有房子。他還沒來得及租房子,平民就給他蓋房子了。可見古代官員的住房是個大問題。如果壹個官員真的有房,不是貪汙就是皇帝賞賜。

唐朝的時候,有壹個叫懷慎的副丞相,住在壹個很簡陋的茅屋裏,下雨的時候雨水就滴下來。另壹個官員姚崇只能租旅館,但因為房子太破舊,經常生病,皇帝受不了,就命人蓋了豪宅。這些官員本可以住在舒適的官宅裏,卻因為有家室而不得不和他們壹起住在外面。因為住房問題和朝廷的低薪,歷代官員靠貪汙受賄掙錢,然後野心越來越大。

但是到了唐朝,朝廷分配給官員的土地和官員辦公的地方並不在壹個地方。即使房子建好了,把他們的家人安置在裏面,退休後還是要還給朝廷。而且有些官員要在外地任職,他肯定會帶著家人。因此,異地建房是不現實的,很多官員的仕途也不可能壹帆風順,可能會出現中途罷官等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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