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的擴張使羅馬超越了城邦的概念,成為壹個帝國。公元前27年,元老院授予蓋烏斯·屋大維“奧古斯都”稱號,羅馬共和國進入帝國時代。
古羅馬對西方文明最重要的貢獻之壹是其完備的法律體系,包括民法(僅適用於羅馬公民)、自然法(適用於所有人)和國家關系法(用於調整羅馬人與其他民族的關系)。
從二世紀到六世紀,羅馬法經歷了壹個不斷補充和完善的過程,並於534年在東羅馬帝國國王查士丁尼的主持下編纂頒布。後來被稱為“民法大全”、“法律的階梯”。這部法典對西方文明的影響被認為僅次於《聖經》,其基本思想和原則已經融入西方國家乃至世界各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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