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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有壹種酷刑叫年復壹年。發生了什麽事?

靈池也叫靈池,民間稱之為“千片”。靈池原意是山的坡度逐漸降低。當它被用作死刑的名稱時,它的意思是當壹個人被執行死刑時,肉體被壹個壹個地割掉,使受害者緩慢而痛苦地死去。

淩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正式定名為遼代刑。此後,金元明清等朝代都將其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酷的死刑。

這種刑法主要是用來懲治十惡中的壹部分,比如謀反、造反。在清朝乾隆時期,如果父母或公婆,兒子殺了父親,妻子殺了丈夫,也是違反倫理道德的重罪,要判死刑。但後來,為了鎮壓農民的反抗,那些沒有按時納稅的人也被處以晚死的懲罰,這在明太祖時期尤為突出。

淩遲的懲罰很殘酷。壹般來說就是切下壹塊塊人肉的意思。歷代的行刑方式也有差異。壹般砍八刀,先砍頭,再砍手腳,再砍胸腹,最後砍頭。但其實不止八刀。清代有24刀、36刀、72刀、120刀。二十四刀是:壹兩刀割眉,三四刀割肩,五六刀割胸,七八刀割手肘,九十刀割肘肩之間部分,十壹二刀割腿肉,十三四刀割腿肚,十五刀刺心,十六刀割頭,十七八刀割手。

在實際執行中,更多的是,大部分是明朝惡太監劉瑾被砍三天* * * 4700刀。到1905年光緒,淩遲的刑罰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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