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優先適用
(1)法律優先適用是指法律優先於行政立法,即強調法律優於行政立法(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地位。
(2)在各種社會活動中,法律優先原則還應包括司法活動優先於其他活動,以顯示社會對法律的服從和敬畏。
(3)對於壹個公民來說。但是,當參加司法活動與其他活動發生時間沖突時,應當優先參加司法活動,使司法活動得到優先保障。
擴展數據
1,五四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壹部憲法於1954年9月20日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共四章,106。被稱為五四憲法。五四憲法是比較完善的憲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壹部憲法,是在修改建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制定的《團結綱領》的基礎上制定的。
2.第七個五年憲法
是壹部有嚴重缺點和錯誤的憲法(參考文革)。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部憲法於1975 17年10月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共30條,稱為七五憲法。當時還處於文革時期,所以帶有濃厚的文革色彩。
3.七八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部憲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共四章60條。被稱為七八憲法。
4.1982年的憲法
中國現行憲法。
百度百科-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