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喪假天數:員工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等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3-7天的喪假,具體天數視家庭關系不同而定。員工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享受7天喪假;
2.喪假工資:員工在享受喪假期間,應支付其正常工資的100%;
3.喪假證明:員工需要提供喪假證明,以證明其直系親屬在享受喪假期間死亡;
4.喪假期間的工作安排:喪假期間,公司應安排其他員工代替其工作,以確保公司的正常運轉。
4.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5.取消休假時,可以憑死亡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要求單位支付假期工資。
誰是喪假的直系親屬:
1,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公婆或公婆去世也納入享受喪假的範圍。對於超出這個範圍的親屬,企業有權自行解讀;
3.由於我國歷史上形成的習俗,祖孫的葬禮壹般都在必須參加的範圍之內。所以在實踐中,很多單位也把祖先去世納入員工可以享受的喪假範圍,由各企業自主決定。
綜上所述,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員工在工作期間有時會因為家人去世而請假。員工享受喪假,與產假、病假同構,成為員工的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
“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根據上述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喪假的權利。所以公司應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給員工帶薪喪假。
國家目前還沒有對非國有企業職工休喪假的天數做出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