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股東借錢給公司的規定

股東借錢給公司的規定

法律分析:

公司向國外借款,小額貸款由總經理決定,大額貸款由董事會決定。對於股東人數較少的公司,也可以由股東會決定。這些都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內控程序完全由公司自己決定,並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即使公司章程沒有規定,至少也要形成股東會決議等有效文件。值得指出的是,即使妳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明確規定了公司向境外借款的審批權限和程序,但如果出借人不知道公司向境外借款需要經過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的批準,無論出借了多少,對出借人都是有效的,但公司可以追究自己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已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變更登記。

  • 上一篇:公務員考試測試包括哪些內容?11 * * *有多少個零件?
  • 下一篇:2023年法律專業考試時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