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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如何分配利潤?

法律分析:分紅:分紅可以分為三種方式。第壹種現金分紅,根據持股比例,直接派發現金、銀行轉賬等。第二種送股方式,也叫股份轉換,壹般是10轉1,10轉3等。,即每10股贈送1股。現金+股票發行的第三種方式是前兩種方式的結合,壹部分是現金,壹部分是股票發行。股利是股份公司每年按照其在利潤中所占份額的壹定比例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將當年收益分配給股東的壹種方式。通常情況下,股東在獲得股息後,會繼續對企業進行投資,以實現復利。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優先股壹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盈利時才能分配紅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六十六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前,應當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也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由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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