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股票、房地產、期貨、保險、廣告分別是什麽時候立法的?

股票、房地產、期貨、保險、廣告分別是什麽時候立法的?

《證券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壹部由國家最高立法機關而非政府部門按照國際慣例起草的經濟法。證券法起草始於1992。證券法出臺的重要原因之壹是65438年至0998年亞洲爆發“金融危機”。這壹事件大大增加了國內對金融風險的關註,應盡快出臺相關法律規範證券市場。

為加強城市房地產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維護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於7月5日經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自6月5日起施行。

期貨法還在修改中,目前只有壹些期貨法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壹屆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09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公布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自2009年6月6日起施行。

根據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於2065年8月31日通過的《NPC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於2004年6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2月27日起施行。

2015年4月24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後的廣告法三審稿。表決稿增加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廣告,未明示關閉標誌以確保壹鍵關閉的,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 上一篇:犬傷賠償糾紛
  • 下一篇:三明教師資格證申請條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