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薦機構、保薦人在推薦其股票首次公開發行前,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發行人進行指導。保薦機構負責證券發行的主承銷,依法核查公開發行文件,向中國證監會出具推薦意見。保薦機構應當對發行人擬發行上市的證券進行盡職推薦,發行人證券上市後,保薦機構應當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範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義務。
2、律師事務所,企業股票公開發行和上市必須依法聘請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律師主要是對股票發行上市的各種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判斷,對股票發行上市的相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3.會計師,股票發行的審計必須由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承擔。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的賬目進行審核,主要包括審計、驗資、盈利預測等。,還提供財務咨詢和會計服務。
4.資產評估師,企業在發行股票前往往需要對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這項工作通常由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承擔。資產評估有嚴格的程序,整個過程壹般包括申請立項、資產清查、評估估算、出具評估報告。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在進行任何投資之前,都要確保自己充分了解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在對產品進行認真了解和仔細評估後,再自行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回復時間:2021-12-17。請以平安銀行在官網公布的最新業務變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