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收購意向(簽署收購意向書)。股權的收購涉及壹系列復雜的法律和財務問題,整個收購過程可能需要較長時間,包括雙方前期接觸和達成基本意向。
2.收購方做出收購決議。收購基本意向達成後,雙方必須對收購進行妥善安排。如果收購方是公司,需要召開股東大會,形成股權收購的決議。收購權限由公司董事會行使的,收購決議應由董事會作出。決議是公司作為收購人實施收購行為的基本文件。如果購買者是個人,個人可以直接表達自己的意向。
3.目標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為順利完成收購,目標公司股東必須就上述事項召開股東會並形成決議,明確同意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四,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明確目標公司的基本情況。
5.簽署收購協議。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雙方最終就收購達成壹致,簽署了收購協議。收購協議的起草和簽署是收購工作的核心環節。
六、後續變更程序。股票購買不同於壹般交易,必然涉及股東、法人、章程的變更。對於上述變更和登記手續,目標公司及其股東必須履行相應的協助義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壹)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
(三)出資證明書的編號。
股東名冊記載的股東可以根據股東名冊行使權利。
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股東姓名;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