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參與權;
2.利潤分配權;
3.處置股權;
4.剩余財產分配權;
5.股東有權維護自己的權益。當其權益受到侵害時,股東有權依法申訴;
6.股東有權了解和監督公司的經營活動。
公平的含義: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通過履行出資義務而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綜合權利。也就是說,股權是股東基於其履行出資義務而取得的股東資格,進而享有從公司獲取經濟利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權利多采用股權,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多采用股份。股權財產權是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享有收益的權利。比如分紅權、公司解散時的財產分配權、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出資時的優先購買權等。這是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股權人身權是指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而享有的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如表決權、監督權、股東大會請求權、會計報表查閱權等。這是股東為了公司的利益,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
綜上所述,股權就是股東的權利,是指投資者作為法人對公司的投資而享有的權利。股東對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割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紅或者不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