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的區別如下:
(1)主觀意識不同。故意犯罪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產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犯罪。過失犯罪是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社會的後果,但是由於過失而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並且認為可以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
(2)刑事處罰不同。刑法的原則是懲罰故意犯罪,懲罰過失犯罪是特殊的。故意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只有對過失犯罪負有責任的人,才是法律要求的,必須對已經對社會造成危害結果的過失行為負責;
(3)結果對定罪有不同的影響。故意犯罪往往不考慮結果。只要有主觀故意,就可以構成犯罪,結果只影響量刑。過失犯罪必須已經造成了危害結果,沒有造成也不構成犯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是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後果發生,從而構成犯罪。
故意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社會的後果。過失犯罪是因過失而未能預見,或者因已經預見而認為可以避免的犯罪。
過失犯罪,只有法律規定的人才負刑事責任。
二、過失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麽?
1.客觀上,危害社會的法律結果已經發生;
2.主觀上有過錯,包括粗心大意和過於自信。至於如何判斷行為人是否應當預見到可能發生的危害社會的後果,最重要的是根據案件的具體體現,對行為人的年齡、文化程度、專長、工作經歷、技術水平、職務、責任等進行仔細的認定和分析,綜合全面的考慮,作出正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