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身損害賠償,參考《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幹問題的解釋》。
二是在確認人身傷害事實後,確認造成人身傷害的相應責任,並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人身損害賠償需要鑒定傷殘等級,根據鑒定結果確認具體賠償金額。傷殘等級鑒定由專門的鑒定機構鑒定。
第四,人身傷害傷殘等級確定後,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壹次性傷殘津貼、精神損害賠償等。
第五,根據當地上壹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等情況,確認各類賠償責任。
第六,人身損害賠償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未來加害方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179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